按国标导热油达到停止使用该怎么处理
点击次数:487 发布时间:2023-04-20 10:22:30
导热油使用一定年限后,粘度和残碳量普遍大幅度升高,闪点不断降低,国家标准GB24747《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》明确给出了三个质量指标级别,分别是:允许使用质量指标、安全警告质量指标、停止使用质量指标。达到“停止使用质量指标”的导热油即可以停止使用了,并被视为报废,针对这种情况GB24747-2009规定了两种处理方式,一种是全部换掉换新油,一种是通过导热油再生将坏的导热油指标恢复至符合GB24747-2009标准。昆山安文化工有限公司具有先进的再生设备及精湛的技术服务,已为国内500强企业提供过完美的再生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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